
今年来,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,严肃查处了一批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涉毒案件。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、震慑和教育作用,现将查处的6起涉毒典型案件通报如下。
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刘华平吸食毒品案
2017年12月底至2019年9月底,刘华平因多次吸食毒品,先后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罚款500元、行政拘留10日行政处罚,并责令社区戒毒3年。2020年7月,刘华平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。
香花镇芹菜村原村委主任刘牧云吸食毒品案
2018年3月,刘牧云因吸食毒品被县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拘留5日行政处罚。2020年9月,刘牧云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。
水东镇水东村党员孙邦军吸食毒品案
2015年11月,孙邦军因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罚款500元行政处罚。2020年9月,孙邦军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。
武水镇唐家村原会计唐元贵吸食毒品案
2014年3月,唐元贵因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罚款500元行政处罚。2020年8月,唐元贵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。
南强镇杉树村党员李强军吸食毒品案
2019年10月,李强军因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。2020年8月,李强军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。
县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尹鑫鑫吸食毒品案
2019年10月,尹鑫鑫因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拘留15日行政处罚。2020年6月,县自来水公司给予尹鑫鑫待岗至2023年2月,档案工资降5级。
警示
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吸毒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,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,影响恶劣,必须予以严肃查处。全县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要从上述案件中汲取教训,引以为戒,坚守党纪国法红线,坚决抵制毒品等享乐腐化风气的蛊惑,自觉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聚焦“八小时之外”“朋友圈”“既往史”,通过谈话提醒、宣传教育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加强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教育监督管理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,对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吸毒问题保持惩治高压态势,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、曝光一起,以铁腕执纪净化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队伍,切实维护党和政府形象。
责编:龙潮辉
来源:临武清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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